發(fā)布:2023-08-18 20:58:24 關注:18596次
一、報名范圍
自治區(qū)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符合選調條件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央和國家機關設在我區(qū)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本次選調崗位為內蒙古民族大學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管理七級及以下崗位層次,計劃選調5名。選調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選調紀檢監(jiān)察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三、選調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較強的斗爭精神和斗爭本領,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入黨積極分子、發(fā)展對象。
3.連續(xù)2年以上在全區(qū)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事業(yè)單位紀檢監(jiān)察和巡察機構專職從事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監(jiān)督調查處置、巡察監(jiān)督工作的在編人員(不含借調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0日。
4.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須具有小學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蒙古語授課學習經歷。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公務員(參公人員)職務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
10.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務、職稱為管理七級及以下、專業(yè)技術八級及以下。
11.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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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試用期內(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2018年以后,自治區(qū)及各盟市按照當地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未設定服務期的按照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充分發(fā)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實施意見》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在公務員招考、遴選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調動后即構成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以及違反組織人事工作限制性規(guī)定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選調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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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3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2: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報名時間段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報考者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內蒙古民族大學公開選調紀檢監(jiān)察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選調報名表》),并不得進行改動;
4.按干部管理權限,報考者將填寫完整的《選調報名表》報所在工作單位或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選調報名表》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nmdrsc@163.com),不接受傳真。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6.各選調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取 消選調崗位或核減選調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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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工作由內蒙古民族大學負責。內蒙古民族大學在收到報考者上傳的《選調報名表》后,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對因不符合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退回并說明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及時通知補填。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上傳《選調報名表》的不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4日18∶00。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需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繳納筆試考務費7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4日18∶00,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完成報名確認后,于2023年8月25日15∶00至8月26日17:00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聯系解決。
2.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人數或取消開考。取消開考職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名,放棄報名且已繳費成功的給予退費。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本次選調在調訓前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1.筆試科目為一科,綜合試卷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文字綜合知識以及新時代紀檢監(jiān)察工作理論和業(yè)務知識,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新時代紀檢監(jiān)察工作理論和業(yè)務知識測試內容占比50%。
2.筆試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guī)定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為2023年8月27日9∶00—11∶30。筆試地點統一設在通遼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4.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內蒙古民族大學研究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5.成績查詢。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看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具體查詢時間見報名網站公告。
(五)資格復審
1.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因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調整或取消選調計劃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選調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選調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通報報考者單位。
3.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需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證,《公開選調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豆珓諉T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或《事業(yè)單位人員錄用審批表》等進入公務員隊伍或事業(yè)單位的有關材料的復印件、《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歷次職務變動、調動的審批表和文件復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需加蓋復印部門公章,由復印人員簽字),有支部書記簽字的黨支部關于政治面貌(或入黨積極分子、發(fā)展對象)的證明材料,3張近期免冠2寸照片。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需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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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蓋章的《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護照),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另行通知)。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主要測評報考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選調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其他崗位錄取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行下一環(huán)節(jié)。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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