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3-07-12 20:53:08 關注:45982次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委辦、監(jiān)察專員辦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部學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24個,招聘計劃66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G類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報名地點為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人事調配科(立德樓425室)。
網上報名:J、F、S類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登錄湖南科技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報名,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將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原件掃描上傳。材料不齊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3.報名材料
(1)《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應聘人員須在承諾欄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3)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對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附對應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和社保證明)、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以及專業(yè)方向證明材料等;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電子版照片。
4.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現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檔案所在機構)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可入圍面試時提供)。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必須上傳由所在黨組織開具、有經辦人簽字(手寫或簽章,打印無效)并加蓋公章的黨員身份證明,證明開具之日為2023年5月1日及以后視為有效。
(4)工作經歷證明須加蓋工作單位公章,附對應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和社保證明。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3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5)應聘崗位有專業(yè)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專業(yè)方向證明材料,如畢業(yè)生登記表、錄取登記表、成績單或導師簽字且畢業(yè)學院蓋章的專業(yè)方向證明等。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yè)不區(qū)分專業(yè)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打印準考證時間及有關考試具體安排等均在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G類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J、F、S類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yè)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G類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總分100分。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測評應聘人員教學水平、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
(2)應聘J類崗位:采取筆試、試講(專業(yè)技能展示)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等,總分100分。
試講(專業(yè)技能展示):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講人員。試講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教學思路、教學技能等,總分100分。
(3)應聘F、S類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等,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綜合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等,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1)G類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80分。
(2)J、F、S類崗位: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面試、試講等環(huán)節(jié)(以實際考試環(huán)節(jié)為準)均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凡任一環(huán)節(jié)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huán)節(jié)。
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所有應聘人員參加筆試、試講、面試、直接考核均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在報名系統內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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