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教育局關于包頭市蒙古族中學招聘蒙語授課教師的公告
根據包頭市蒙古族中學教育發(fā)展的需要,優(yōu)化蒙語授課教師隊伍的結構,保證“優(yōu)先、重點”發(fā)展民族教育,經市教育局研究,決定為包頭市蒙古族中學招聘蒙語授課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科目及名額
本次招聘對象為2019年教育部直屬六所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其他全日制院校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計劃招聘4人,其中蒙語文2人,蒙授數學1人,蒙授英語1人。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
3.能使用蒙語授課。
三、招聘時間、地點
2018年11月29日上午8:30在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qū)田家炳教育書院501教室召開招聘宣講會,并進行現場確認、面試、試講。
實施步驟
(一)發(fā)布公告
2018年11月22日,在自治區(qū)和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高校校園網、包頭市教育局網站、微信公眾號包頭教育在線等媒體上發(fā)布公告,公告時間為7天。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符合招聘條件且有意向的畢業(yè)生可填寫《包頭市教育局2019年校園招聘教師登記表》并將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btjyzp2019 @163.com,郵件名稱為:蒙語授課+學科+姓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27日17:00。
現場確認時,報名者需提供《包頭市教育局2019年校園招聘教師登記表》、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獲獎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9年應屆本科生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尚未取得證件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應屆研究生還應出具本科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畢業(yè)生應提供參加教師資格測試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組在內蒙古師范大學招聘點現場進行,經審查合格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證件和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查實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招聘計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低于比例數核減聘用人數。
(三)面試與試講
1.面試。由應聘者做自我介紹,談談對教育工作的認識和自我擇業(yè)愿望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儀表儀態(tài)、條理思路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經招聘工作組討論研究后,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名單。
2.試講。由招聘工作組臨時指定一節(jié)課進行備課,試講15分鐘。
面試與試講均使用蒙語。
(四)審定:由招聘工作組根據面試和試講結果進行評議,并確定合格人選,簽訂意向協(xié)議。
(五)公示:經招聘工作組對招聘審定人員情況匯總后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體檢:經公示期滿并無異議的人員統(tǒng)一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形成的招聘缺額,按報考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聘用:由用人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xié)議,并上報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研究后,上報市編辦、市人社局。
(八)政策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包頭市蒙古族中學: 0472—5990822、5990823
包頭市教育局政工科: 0472—5157029、5186607
包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472—517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