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1-11-10 11:13:55 關注:45278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蛵徫凰璧膶I(yè)、技能、資格條件,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2021年學校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26名,其中輔導員10名,管理人員5名,專業(yè)技術人員11名(心理健康教師3名,實驗教師8名),全部為學校編制外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各崗位描述詳見《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取得國內外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和碩士學位證人員。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應聘人員要求為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起點畢業(yè)生,具有學士學位,并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7)年齡要求26周歲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統(tǒng)一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訪問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快捷入口欄目,點擊“應聘入口”圖標進入內蒙古工業(yè)大學招聘報名系統(tǒng)。
2.報名時間:2021年11月9日9時-11月13日17時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后,點擊目標崗位對應的“申請職位”按鈕報名,按照系統(tǒng)要求填寫完整的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免冠2寸彩照,簡歷掃描件,本科、碩士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有工作單位的須上傳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或者同意解聘的證明材料,同時上傳帶本人簽名的《內蒙古工業(yè)大學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誠信書》。應聘崗位有學生干部經(jīng)歷要求的,還需上傳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生干部經(jīng)歷證明。填寫報名信息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本科、碩士階段學習經(jīng)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yè)、取得學位,須嚴格按照學歷學位證書上的內容填寫)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jīng)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提交應聘信息的,資格初審將不予通過。
5.應聘人員核對所填信息、上傳材料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
6.應聘人員須對報名時所填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7.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8.報名期間,報名系統(tǒng)24小時開通,請應聘人員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
9.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需求,對照個人情況,按條件要求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
2.資格初審時間為11月14日9時-11月15日17時。
3.資格初審具體由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和各用人單位資格審核小組負責實施。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及崗位需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報考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的理由將通過報名系統(tǒng)反饋給應聘人員。
4.資格初審結束后,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看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安排如下:
(一)筆試
1.學校將筆試等考務工作委托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組織,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和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wǎng)(www.impta.com.cn)發(fā)布的筆試通知。
2.筆試滿分為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3.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會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有所調整)
考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結束后,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所有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和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wǎng)(www.impta.com.cn)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上公布。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比例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4.資格復審時,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書面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
5.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三)學校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滿分100分,學生輔導員崗位和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與崗位的符合度。專業(yè)技術崗位(心理健康教師和實驗教師)為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采取現(xiàn)場操作、試講和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專業(yè)領域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
2.輔導員崗位和管理崗位面試時間為10分鐘,專業(yè)技術崗位(心理健康教師和實驗教師)面試時間為20分鐘。
3.面試評委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公布。
5.面試考場全程攝像、錄音。
6.應聘人員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7.面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根據(jù)實際情況,組織加試。
8.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在自治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2.放棄體檢的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1.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工作結合師德師風建設要求,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jù)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
3.經(jīng)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經(jīng)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情況,經(jīng)學校研究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招聘網(wǎng)(http://zp.imut.edu.cn)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擬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
經(jīng)公示后確定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本次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如被聘用,首次聘用簽訂3年的服務期,3年內不得因個人原因(如攻讀學位、出國、報考其他單位招聘崗位)提出解聘。3年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人員,續(xù)簽聘用合同。
2.擬聘人員在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均不設遞補。
(三)本次招聘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本次招聘方案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上及時發(fā)布,請予關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wǎng)、內蒙古工業(yè)大學人才招聘網(wǎng)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請應聘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除非特殊需要,一般不要前往疫情高發(fā)地,減少非必要流動。
(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jiān)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公告由內蒙古工業(yè)大學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負責解釋。
九、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0471-6575701
(二)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1-6575959
附件>>>
1.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2.內蒙古工業(yè)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誠信書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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